熱心推動本土語言的教師,請參加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」推薦。 只要你具有下列事蹟,都是教育部要表揚的人:
1.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、展演、傳播或推廣,足以振奮人心。
2.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、調查、研究或出版,具相當成效。
3.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、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。
4. 成立、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。
教育部從民國97年起開辦,至104年共頒出109件個人獎及24件團體獎。歷屆得獎者廣布藝術、教育、企業等不同領域,也有跨語言別的奉獻者。以104年度獎項為例,個人組得獎者洪庚溶,創辦正音幼兒園,用閩南語教學是園內一大特色,將母語教學扎根;布農族的宋銘金牧師協助將臺東縣海端鄉地名、路名、公共設施名稱族語化。團體獎部分,「金枝演社」努力創作耕耘閩南語戲劇,讓年輕人能了解上一代在這塊土地奮鬥的歷史,學習閩南語文化及內涵。以客家語沉浸式教學的「愛群幼兒園」,則是地方和社區推廣客語的重要據點。
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(郵戳為憑),收件地址: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 「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」;相關資訊可洽詢林小姐(02-29135533#614),並請至教育部網頁下載報名文件: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FL0447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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