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權會呼籲關注孩子的人權
孩子的未來,就是國家的未來!日前,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行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第二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,除了關注政府在兒少權益的保障外,更呼籲關注疫情下的兒少權利與數位環境,強化兒少預算的投資。
兒童權利公約(簡稱CRC),是專為兒童設立、最具普世價值的國際公約,臺灣與先進國家同步,於2014年正式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,以保障兒童的基本人權。「為了回應2017年CR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,以及2021年行政院第二次CRC國家報告,國家人權委員會(簡稱人權會)在多方傾聽後發表了獨立評估意見,鼓勵政府納入多元兒少觀點,也讓各界更深入瞭解臺灣兒少權益政策的實踐跟藍圖。」陳菊主任委員如是說。
為了此次發表獨立評估意見,「我們從2021年中就開始密集展開兒少分區座談與焦點座談,針對勞動、身心障礙、學生、少數族群、兒少數位權益議題做討論,廣泛收集多元兒少利害關係人的意見,並參照監察院近十年相關兒少人權的調查報告,希望讓各界看見現階段兒少權益落實的現況。」葉大華委員如是說。
保障多元權益,尊重兒童主體與永續未來
許多兒少受害的案例在社會上時有耳聞,包括霸凌、性侵或家內暴力,因此過去談起兒童權利,大多偏重於保護,葉大華委員指出,「但我們期待透過公約精神,提升大家對於兒童權利的尊重,不光只有保護而已,而是強調兒童的主體性,營造讓兒少友善表達意見的環境,並透過國家的各種預算與法令支持,建構兒少有好的發展跟成長環境。」
根據非營利組織EDC(Education Development Center)的研究,若投資0至8歲兒童早期語言、認知和社會情感的發展,每投入1美元,將可產生獲得超過7美元的長期效益,因此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呼籲投資機構將「兒童權利」納入企業人權(ESG)中。
葉大華委員指出,「在撰提獨立評估意見期間,我們也發現政府預算對兒少的投資偏少,未來期望有更多的資源挹注,因為投資孩子,就是投資我們的未來。」包括當前全球疫情大流行加上數位科技改變教育模式,公平的受教機會至為關鍵,其中城鄉差距、數位學習落差有待彌平,鼓勵兒少展開社會參與、培養人權素養等行動,刻不容緩。
人權會從2021年中起密集展開各種兒少分區座談與焦點座談,廣泛收集多元兒少利害關係人的意見。
拒絕校園體罰霸凌,營造維護人權的校園環境
除了家庭之外,兒童生活學習最重要的場域就是學校,但由於人權教育的不足,校園中往往潛藏著侵害兒童人權的狀況。田秋堇委員就曾接受陳情、啟動調查,發現一名國小一年級學生,因午休時間曾講話影響同學,老師遂將他單獨隔離在教室後陽臺午睡,時間長達一年,以致這個孩子長期被同學標籤化,後來經馬偕醫院確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(PTSD)。
「這個案例凸顯老師對兒童人權的不了解,而學校在調查、處理過程中往往將這種侵害兒童人權的事件視為『不當管教』而已,漠視家長與學生意見。」田秋堇委員感慨地說,「如果我們想培養出尊重人權的未來公民,當然應該先營造保障與尊重人權的友善校園,培養老師與學生的人權意識,才能使臺灣的人權教育深根、進而與國際接軌。」
此外,國家人權委員會已翻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2006年《正面管教法教師指引手冊》,建議教育部可做為參考,針對各級學校管教衝突事件進行監測與分析,給予老師們指引,學校更應妥善協助老師精進班級經營、做好親師生溝通等專業知能,以提升教學品質,保障學生受教權。
從校園到社會,擴大深耕人權教育
在民主法治的臺灣,人權教育該如何推動?過去在教育體系擁有豐富經驗的范巽綠委員點出,「各級學校對於CRC兒童權利公約和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,其實是相當陌生的,而想建立人權教育最佳典範,就是要建立起對學生、老師都友善的校園。」
想培養出尊重人權的未來公民,應該先營造保障與尊重人權的友善校園。
為了呼應聯合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,促進人權文化的發展,人權會與教育部持續努力分階段推動人權教育,從第一階段納入中小學學校系統並加以實踐,教育部還因此設立了人權教育資源中心,將人權教育納入《一O八課綱》的十九大議題中;並且與國教院合作發展人權模組課程,深化人權教育精神。
「不只是校園,還要擴大到社會層面,讓大家在自由的社會裡,過負責任的生活。」范巽綠委員表示,包括第二階段在高等教育及公務員、執法人員和軍人的培訓方案中納入人權教育,第三階段則針對媒體專業人員和新聞工作者持續擴大,以及到了第四階段則是由青年為主體,擴大整體人權教育的網絡,與各部會攜手推動各階段目標、滾動修正,讓人權教育落實到你我身邊。
人權法治是民主化社會的基石,培養具人權素養的國民更是邁向先進民主國家的重要關鍵,透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努力,展開接軌國際人權的腳步,獨立評估意見更進一步呼籲各界關注兒少權利,從政府、校園到社會,逐步落實與推動人權價值,與兒少一同構築美好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