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、德國如何因應社群媒體對青少年之影響?

社群媒體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產生負面影響

隨著網路科技發展迅速,社群媒體(social media)推陳出新,提供無所不在、無時無刻的高度刺激,促進訊息共享流通及人與人之間互動交流。《2020年臺灣網路報告》指出(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,2020),臺灣民眾使用通訊服務的比率高達95.6%,最常使用的網路功能前3名為:即時通訊、社群媒體及影音娛樂。其中社群網站使用率超過8成,12至39歲使用率最高,高達9成以上;社群論壇則與年齡成反比,年齡越輕者使用率越高。

這份調查報告發現,臺灣在社群媒體使用率上名列亞洲第一。高度網路使用社群媒體儼然已成為數位生活的一部分,然其中蘊藏危機隱憂。Facebook首任總裁Sean Parker曾言,社群媒體網站是刻意針對人類心理的脆弱性設計,著墨於如何讓用戶盡可能耗費更多時間和注意力在上面,因此對大腦,乃至於對整個社會都會造成負面影響。Salesforce執行長Marc Benioff也曾在世界經濟論壇表示,Facebook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就像吸菸有礙人體健康,尤其是對兒童的影響甚鉅。吸菸有年齡和推廣的禁令,但社群媒體卻沒有類此規範,他呼籲政府應介入,並為父母提供明確的訊息。

事實上已有若干研究發現,社群媒體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產生負面影響,諸如與現實脫節、孤獨感上升、同理心降低、自殺傾向加劇、社交焦慮增加、出現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候群(ADHD)之比例,比一般人高出兩倍(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,2018,2019)。這些原應協助青少年互動分享的平臺,實際上卻可能助長心理健康危機,類似的焦慮正是現在社會巨大的問題(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,2019;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,2018;Nana Ho,2017)。近來COVID-19疫情影響,導致民眾對社群媒體的依賴更為增加,同時虛假錯誤訊息激增,有心人士利用不確定性煽動恐懼,造成混亂。濫用社群媒體影響青少年心理健康,以及其內容資訊安全亦有疑慮,殊值投入更多的關注。英國、德國經驗做法從教育和立法著手規範,可為他山之石借鏡。

社群媒體對青少年影響之效應

無論研究調查或學校教學與行政者觀察,均顯示青少年因為社群媒體普及使用導致情緒低落、心理壓力的比例逐年增高。根據英國倫敦大學學院長期追蹤研究指出,社群媒體對青少年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,包括網路霸凌、抑鬱、焦慮不安、情緒低落、睡眠不足等(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,2019)。Newcastle Royal Grammar School的校長Bernard Trafford表示,科技對青少年造成的心理與精神壓力,主要來自社群媒體。此非僅是單一學校或個案,而是全國性的問題,無論學校、家長或政府都必須正視,並適當回應(教育部駐英國代表處,2015)。

法國神經科學家Michel Desmurget長期關注青少年使用網路效應議題。他指出,由於大腦神經無法承受電子產品長時間刺激,且網路媒體充滿腥羶色、毒品、不實等資訊,濫用結果導致青少年注意力下降、減少與他人實際互動交流機會,同時也提高焦慮症、憂鬱症與自殺的機率。此問題嚴峻已達到公共衛生危機之程度,國家應強勢介入(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,2019)。

英德因應社群媒體對青少年影響之作為

社群媒體之濫用,及其資訊內容虛假、錯誤不實的問題,政府、媒體、學校、家長等利害相關人,都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。

一、透過媒體資訊素養教育啟蒙、覺察、預防

社群媒體往往是網路霸凌源頭之一,英國試圖從學校教育系統著手以防制網路霸凌。第一,呼籲社群媒體業者、名人網紅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,保護青少年免於在網路上遭到傷害性內容的霸凌;第二,教導學生正視社群媒體潛在的危險;第三,改善教師負擔過多行政事務,使教師可以有更多的精力與時間放在教學與學生身上,協助輔導學生適切因應網路社群媒體問題和挑戰(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,2019)。

針對造假不實訊息之傳播,英國教育部表示,造假新聞破壞信任、學習文化和好奇心,進而侵蝕自由民主的基礎(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,2020)。英國教育部已將媒體素養教育,納入中小學學習階段,包括心理健康、電腦及性與健康教育等課程;大學亦開設相關課程學程,及透過工作坊、講座等非正規教育途徑推動,以期普遍提升學生媒體資訊素養能力;同時在各學科教學中發展學生的批判思考閱聽技能,且與世界連結,以發揮綜效(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,2019c,2000)。

德國透過司法與教育共同合作,製作有關社群媒體言行相關的刑法風險特別資訊,協助教師跨域教學學習,加強學生與家長在社群媒體平臺上對於危險和風險的敏感度,涵育學生媒體素養,「一種在數位世界中的生活能力」。教育廳長Prof.Dr. Piazolo表示,「社群媒體早已屬於兒童與青少年日常生活之一部分。只有在他們能學習如何穩重地應付社群媒體時才能自覺,並且共同承擔數位社會的責任。學生必須具備價值觀和知識,擁有運用媒體的能力遠超過能夠操作媒體的能力,才能在網路社群中自我反思,遵守法律界限,和認清他們自己的權利。」(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,2020)。

二、強化社群媒體自律負責

英國國民保健署(National Health Service, NHS )倡議對社群媒體業者徵稅,協助NHS承擔治療罹患焦慮、抑鬱、飲食失調和精神疾病青少年的費用(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,2019)。

英國政府發布《網路危害白皮書》(Online Harms White Paper),為確保人民網上安全、保護多元化、言論自由及責任,提議立法強化社群媒體平臺自我監管,賦予英國通訊管理局(Ofcom)網路監管角色,監管權力從廣電媒體擴大至社群媒體,包括Facebook、Snapchat、Twitter、YouTube與TikTok等,若媒體無法保護使用者遠離暴力、恐怖主義、網路霸凌與兒童虐待等有害內容,以及經由平臺傳播的不實訊息,將予以開罰巨額罰款,甚至封鎖網站,在某些情況下,高級管理層還須對公司的錯誤負責(Wright&Javid,2019)。

德國制定之《社交網路強制法》(Network Enforcement Law)規定,在德國境內擁有超過200萬用戶的社群媒體平臺,且具有用戶對不特定人傳播的公開性質,像是Facebook和Twitter等,須建立簡單明瞭的通報系統,讓使用者能便利舉報仇恨相關言論和不實新聞(羅世宏,2018)。

政府和業者提供經費支援外部自律組織,以確保其能迅速協助社群平臺檢視或判斷內容違法與否。業者必須在接受使用者檢舉通報後的24小時內,撤除明顯違反德國法律的言論,而對於假新聞或是「較不明顯」、「有爭議」的言論訊息,除非因查證或用戶申辯需要,或因為需要移送法定自律組織協助判斷是否屬於違法內容,可有更長時間處理之外,社群媒體平臺有7天時限決定是否要移除。屢屢失責者最高將會面臨5千萬歐元的罰款;且必須每半年提出完整公開的透明度報告,詳載受理申報案件數及處理結果。

社群媒體已然成為數位世代生活中的一部分,然其對青少年所造成之負面影響,亦是各界面臨的挑戰與教育難題。衡酌國外做法,除了要求媒體自律,恪守社會責任並符合公眾利益之外,媒體識讀教育是重要的一環,媒體資訊素養是培養自覺、識別錯誤資訊的關鍵能力。

誠然,有些學者認為社群媒體有其正面意涵,應將焦點置於探討青少年如何使用,並且留意使用原則,諸如:一、適切分配使用社群媒體的時間;二、享受離線時間,做自己喜歡的事情;三、瞭解社群媒體網路與現實的差異性;四、重視面對面的人際互動;五、避免被社群媒體操控影響情緒(Berryman, 2018;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,2020)。社群媒體使用時應覺察且適當的節制,父母在培養青少年批判性思辨能力扮演關鍵性角色,除了以身作則,也應學習如何辨識偽假訊息,協助孩子建立正確的判斷力。